2022年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
公共营养师是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,通过职业技能考试认定,取得职业技能证书,从事营养咨询、营养测评、营养指导、营养宣教、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营养科研、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,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目前,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,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。
一、报名条件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(含) 以上,经本职 业四级/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 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 以上。
(3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(含)以上,经本职 业四级/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(含) 以上。
(5)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、毕业证书(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 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 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 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 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 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4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5)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 以上。
(6)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经本职业三级/高 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 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(含) 以上,
经本职业二级/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 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 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 等级证书)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、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,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的本专业或相关 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(含) 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 级证书)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
职业工作 3 年(含) 以上。
(4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。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 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 以上;或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 以上,经本职业一级/ 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。
注:
公共营养师相关职业:食品工程技术人员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、临床和口腔医师、中 医医师、中西医结合医师、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、护理人员、乡村 医生、其他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,餐饮服务人员、医疗辅助服务人员、健康咨询服务人 员、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、 其他健康服务人员、生活照料服务人员、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。
公共营养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:公共营养保健、食品营养与卫生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 食品营养与检验 教育、烹饪与营养教育、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; 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护理学、预防医学、卫生事业管理、中医学、食品卫生与营养学、 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。
二、报名提交资料:
1.福建省职业技能统一认定申报表及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
(识别二维码手机注册提交)
2.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
3.毕业证扫描件
4.2000年以后毕业者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备案表
三、培训方式及教材
1、培训方式:线上培训+直播串讲
2、教材:公共营养师(基础知识、四级、三级)
3、证书样本:
四、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
1、考试时间::6月11-12 日和 11 月26- 27 日
2、考试形式:
(1)基础知识考核(100分,机考):选择题、判断题
(2)技能知识考核(100分,机考):简答、计算、综合题等
3、考试地点:就近原则,全省各设区市均有考点。
五、证书与查询
1、证书介绍
监管单位: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评价单位: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
2、证书查询:
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(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):http://zscx.osta.org.cn/
六、费用标准
(1)公共营养师四级、三级费用:培训费(含教材费、场地费)1800元/人,协会会员1500元/人,团体报名(5人及以上)1500/人;考试鉴定费304元/人。
(2)公共营养师二级费用:培训费(含教材费、场地费)2300元/人,协会会员2000元/人,团体报名(5人及以上)2000/人;考试鉴定费654元/人。
(3)公共营养师一级费用:培训费(含教材费、场地费)3300元/人,协会会员3000元/人,团体报名(5人及以上)3000/人;考试鉴定费754元/人。
培训费用汇入如下账户:
户 名:福建省营养协会
银行帐号:13002101040019634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华林支行
(请注明培训费及交费人姓名,并妥善保管银行缴费的票据,以便核对)
七、补贴政策
享受“见证补贴”:高级工(三级)1500元,技师(二级)2000元。高级技师(一级)3000元。
见证补贴流程:(无须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)
(1)微信搜索“职补小助手”小程序,实名注册后,根据提示提交资料。
(2)申请时间:证书颁发日期六个月内且不跨年。
(3)申请成功后2至4个月补贴发至个人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卡。
补贴对象:
(1)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县(市)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实名制求职、失业、就业登记(下称“实名制登记”)之一的城乡劳动者(含外省来榕务工人员)
(2)机关事业单位人员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高职学校非毕业年度学生不属于补贴范围
八、公共营养师就业范围
(1)院校类营养师负责幼儿园、学校师生的营养咨询和配餐指导;
(2)营销类营养师从事营养保健产品的生产、销售、宣传等工作;
(3)咨询类营养师为社区、养老院、干休所、高收入人群提供营养咨询服务;
(4)食品类营养师从事食品、饮料、快餐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营养配餐工作;
(5)运动类营养师从事健身房和体校的营养配餐工作以及营养指导;
(6)美容类营养师从事美容保养、手术整容后恢复期的营养咨询和指导;
(7)医院类营养师从事入院病人、疗养院人士的膳食配餐工作;
(8)管理类营养师从事餐饮酒店高级管理、担任职业点菜师、专业配餐员;
(9)教育类营养师从事各种院校开设的营养师专业的教学工作;
(10)公务类营养师出任政府机构相关部门、食品认证机构的管理工作;
(11)食疗类营养师:常见慢性病的食物调理与营养搭配;
(12)孕幼类营养师:孕产妇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的营养护理;
(13)临床营养师:入院病人、疗养院人群的营养膳食评价与配餐工作;